方案设计:团餐配送按份/按重计价与交接结算
细节类型: 计价方式、流程细节
父场景: 团餐/生鲜配送系统
方案概览
本方案只设计「计价与交接结算」相关的规则与流程,不重复父场景中的排线、温控、通用交接流程。交接流程参见父场景 02-方案设计 第 2、4 节,此处重点写:计价规则、以谁为准的结算依据、争议裁决、对账报表规则。
1. 计价规则
1.1 计费模式与客户绑定
| 计费模式 | 含义 | 结算公式 | 适用客户示例 |
|---|---|---|---|
| 按份计价 | 按套餐份数 × 单价 | 金额 = Σ(套餐类型 × 签收份数 × 单价) | 学校食堂、部分企业 |
| 按重量计价 | 按称重重量 × 单价 | 金额 = 签收重量 × 单价 | 原料直配、生鲜按重 |
| 按原料成本 | 按 BOM 或订单原料成本汇总 | 金额 = Σ(原料用量 × 单价) 或按订单成本 | 部分企业客户 |
| 混合 | 部分套餐按份、部分按重 | 分项汇总后相加 | 定制合同 |
客户绑定规则:
- 每个客户(配送点/合同)绑定一种「计费模式」
- 同一客户在同一合同期内仅一种模式,避免对账混用
1.2 按份计价规则
结算金额 = Σ (套餐类型i 的签收份数 × 套餐i 单价)- 数量来源:以「交接确认后的签收份数」为准(见下节)
- 单价:来自合同或价格表,按套餐类型维护
- 签收份数:必须来自双方确认的交接结果,不得以单方手写为准
1.3 按重量计价规则
结算金额 = 签收重量 × 单价- 重量来源:现场称重且双方确认的重量;若系统对接地磅/秤,以系统采集值为准,仍需双方确认
- 单价:来自合同或价格表,按品类维护
1.4 按原料成本规则(简述)
- 若有 BOM:按签收套餐反推原料用量 × 原料单价汇总
- 若无 BOM:按「订单原料成本」配置项汇总,需在方案中单独定义数据来源与公式
2. 交接确认与结算依据
交接流程(到达 → 双方确认 → 数量核对 → 回单)沿用父场景 02-方案设计 §2.1、§4.1。此处只规定结算以谁为准。
2.1 结算数量/重量以「双方确认结果」为准
- 司机与接收方在系统内完成「交接确认」后,产生的签收份数或签收重量为唯一结算依据
- 未完成双方确认的交接,不参与该客户该批次的对账
- 若现场暂时无法一致,走「争议流程」,以争议处理结束后的确认数为准
2.2 争议时的裁决规则
| 场景 | 裁决原则 | 说明 |
|---|---|---|
| 数量不足 | 以接收方现场复核数为准;如需补送,补送后再生成一条确认记录 | 避免以司机自报为准 |
| 数量多余 | 以接收方实收数为准;多出部分可按合同作退货或折价 | 合同约定优先 |
| 品种错误 | 本批不结算错误部分,按补送/换货后重新确认的数据结算 | 错误品种不进入对账 |
争议处理流程参见父场景 02-方案设计 §4.2。裁决结果需落库为「最终签收数量/重量」,并用于对账。
2.3 回单与对账的数据来源
- 电子回单:每笔交接生成一条电子回单,包含客户、时间、套餐/品类、数量或重量、双方确认人。回单为主数据,纸质仅作补充。
- 回单丢失/缺单:以系统内该客户、该日期的「最后一次双方确认」数据为准;若系统无记录,不允许参与自动对账,需线下补单后再入账。
3. 对账报表规则
3.1 按客户对账明细
对账明细表应包含(按计费模式选填):
| 字段 | 按份 | 按重 | 说明 |
|---|---|---|---|
| 客户 | ✓ | ✓ | 配送点/合同方 |
| 日期范围 | ✓ | ✓ | 对账周期 |
| 套餐类型 / 品类 | ✓ | ✓ | 按份为套餐,按重为品类 |
| 数量(份或 kg) | ✓ | ✓ | 签收确认数 |
| 单价 | ✓ | ✓ | 来自价格表/合同 |
| 金额 | ✓ | ✓ | 数量 × 单价 或 合同约定公式 |
| 汇总金额 | ✓ | ✓ | 本客户本周期合计 |
3.2 汇总与导出
- 支持按客户、按时间段(日/周/月)筛选
- 金额计算与客户绑定的计费模式一致,避免混用按份与按重
- 支持导出为 Excel/PDF,用于对外对账与财务留存
3.3 规则小结(可配置)
yaml
# 计价与结算规则示例(与客户绑定)
billing_mode: per_portion | by_weight | by_cost
settlement_basis: confirmed_handover # 以双方确认结果为唯一依据
dispute_rule:
shortage: use_receiver_count
surplus: use_receiver_count
wrong_sku: exclude_till_corrected
receipt_rule: electronic_receipt_primary # 电子回单为主,缺单不自动对账4. 与父场景的衔接
- 交接流程与状态:完全采用父场景 02-方案设计 的交接、争议流程与数据模型。
- 本细节场景新增:客户维度的计费模式、计价公式、结算依据规则、对账报表维度与取数规则。
- 实现时:在父场景的「交接确认」「电子回单」之上,增加「计费模式配置」「对账报表」模块即可,无需重复实现交接本身。

